法制網記者 劉建
  室內兒童游樂場衛生堪憂
  家住蓮花南路的張女士向上海市消保委投訴說,孩子在一家游樂園玩海洋球時,由於圍欄倒下來,造成孩子右手橈骨骨折。據瞭解,去年,上海市消保委受理涉及兒童游樂場所安全的投訴17起,究其原因大都系設施不安全或管理不到位所造成。“實際上事故發生遠遠大於這個數字。”消保委人士解釋,一般在事故發生後,大多數兒童游樂場所經營者採用協商賠償解決,只有極少數協商不成的消費者才會向消保委投訴。
  目前,上海許多大型商場內都提供了專供幼兒活動的場所,設置了翻鬥樂、海洋球、攀岩牆等設施。但是,在對安全重視不夠的同時,對衛生方面更為忽視。市民王女士帶孩子去閔行龍之夢內的游樂園玩搭積木,她入場幫女兒尋找積木時,一不小心腳竟然踩到了小朋友的尿。
  記者近日走訪閔行、浦東、普陀等區多家商場及賣場兒童游樂園發現,不同游樂場所衛生、安全、準入標準參差不齊,存在諸多亂象。在大寧商圈的一家游樂場,很多游樂設施上佈滿厚厚的灰塵,有的甚至附著奶漬、泥巴等。
  在另一家商場,陳女士說:“海洋球池裡有成百上千個小球,孩子扔著玩,扔完以後滿手灰塵。”還有一名家長說,有次孩子在充氣城堡里玩,把頭湊近“城堡”一聞,竟然有股尿臊味。在黃陂南路的一家大型地下商場,60平方米左右的屋子裡擠滿了孩子和家長。“很多孩子在裡面咳嗽、流鼻涕,容易造成交叉感染。”陸女士擔憂地說。記者註意到,僅有少數場所公示消毒記錄,兒童進場幾乎不做任何檢查。
  上海市政協委員、寶山區陳伯吹實驗幼兒園園長方紅梅專門走訪了幾家室內兒童游樂場所後認為:“如今,手足口病發病率越來越高。而且手足口病傳染性特別強,空氣、接觸、腸道都能傳染。如果游樂場消毒不到位,孩子們就有可能在這裡交叉感染。”
  無法律法規難監管
  上海消保委發佈的調查顯示,目前上海兒童的戶外活動時間相對較短,但去兒童游樂場所的頻率較高,近半數的兒童每周要去一次,玩耍的時間超過一小時。
  對兒童游樂場所存在的安全、衛生隱患等問題,專家認為,首要原因是標準缺失。目前,大型游樂設施有國家安全標準,而小型兒童游樂設施無論是服務還是設施安全都沒有標準。而超市、賣場等附設的室內兒童游樂場所並沒有相關的安全規程。
  據瞭解,這些兒童室內游樂場多是租賃商場場所的獨立經營單位。記者查閱了相關法律法規,1987年,國家制定了《公共場所管理條例》,但裡面沒有對室內兒童游樂場所有相關的表述。同時,在國家出台的《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中,共規定了7大類28小類公共場所,但並不包括室內兒童游樂場所,沒有強制性的衛生標準。這意味著,游樂設施的消毒、清洗和衛生規範,一般都是經營者“自己說了算”。上海市衛監部門也表示,由於室內游樂場尚未納入監管範圍,他們沒有執法依據,僅能通過發出警示等提醒消費者。
  建議多部門聯合監管
  靜安區政協委員、餘姚路幼兒園園長丁虹建議,疾控中心等職能部門要加強調研,儘快制定對大型商場進行消毒檢測的制度:設置幼兒活動場所審批時對申請單位提出有關制度要求;明確提出在各大型商場為幼兒活動場所配備一名保健人員,對入場的幼兒進行衛生健康檢查;每天對所有游樂設施進行消毒,包括開窗通風、消毒等。在各傳染病高發季節,可告示並暫時關閉游樂場所。
  普陀區人民醫院兒科金曉群主任醫師表示,對於這些室內游樂場所不僅要加強監管,還應該立法進行規範,大孩子和小幼兒玩耍的區域也要分開,配備保健醫生,在進入時,可以量一下體溫,或者看看孩子手足口腔有無紅疹,這些都是一些常規的檢查方法,並不難。
  上海市消保委呼籲,一要儘快完善兒童游樂場所的安全標準。建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制定小型兒童游樂設施的產品安全通則,設定針對不同年齡段兒童的游樂設施基本安全要求,明確具體規範。二是強化兒童游樂場所在安全與服務方面的監管。建議衛生疾控部門與安全生產監督部門,定期對兒童游樂場所的衛生狀況與設施的安全狀況進行檢測。
  上海市消保委還建議,經營者應在疫情期衛生消毒制度的基礎上,健全常態化的衛生消毒制度,確保清掃和設施消毒的頻度符合要求,並對通風和通風設施進行定期檢查和消毒。  (原標題:商場兒童游樂場需完善標準強化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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